近日,四川崇州一小区内一只黑色恶犬撕咬幼童导致孩子受伤严重,引发广泛关注。其实,搜索网络报道可以发现,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并不少见。如何有效防止类似事件重演?牵住狗绳、文明养犬依然任重道远。
四川女童被恶犬咬成重伤,引发极大关注,多次登上微博热搜。从网络发布的视频可以看到,一只黑色大型烈犬撕咬一名女童,时间长达40秒。尽管家长用身体极力保护,但是依然无法全力阻止,现场哭喊声撕心裂肺。最终,在其他人员帮助下,恶犬被驱离。触目惊心的画面,让人揪心,更让人愤慨。
据了解,涉事黑色恶犬为罗威纳犬,在全国很多城市被列入禁养名单。而且,这只烈犬未系犬绳,违反相关规定。根据警方通报,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受伤女童已接受医疗专家组治疗,生命体征平稳。
其实,类似的事件不止一例。如果在网络搜索关键词便可以发现,今年以来,恶犬咬人事件频频发生。比如,几天前,盐城滨海一女子被一只松狮犬咬伤面部,治疗费用高达几十万。今年9月,浙江温州一女子被阿拉斯加犬咬伤面部,手术后直接住进ICU。今年2月,河北邢台6旬夫妇遭5条恶犬围攻,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让人揪心。
对于恶犬咬人事件,市民赵女士说,有些老人在小区里遛狗经常不牵狗绳,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而且,即使劝阻他们也没有用。
市民孙先生说,在日常生活中,狗咬人的事情发生的几率并不小。还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导致养狗人不遵守相关规定,应该严惩遛狗不牵绳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动物的陪伴需求增多,养狗的人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尴尬是饲养大型烈犬、遛狗不牵绳、随意抛弃宠物狗等现象经常可见,因为不规范养狗导致的争吵、冲突也不少见,困扰着很多人。因此,这一背景下,恶犬伤人事件自然引发极大关注,让人警醒、深思。
记者注意到,恶犬伤人事件屡屡发生,原因大多是两条,一是饲养烈性犬,二是遛狗不牵绳。然而,这两类行为在法律法规中都是明令禁止的。
查阅资料可以发现,为规范养狗行为,全国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涉及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以及养犬行为规范、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甚至包括禁养犬只的种类等,内容全面。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民法典》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全国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南京2007年出台的《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未经登记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的,没收犬只,对个人可以并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尴尬是,尽管法律明确,但是喂养烈性犬、遛狗不牵绳等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遛狗不牵绳现象更为常见。
南京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江苏金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俞伟宁认为,养狗人的不在意和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以及执法缺位等原因,造成了不规范养狗行为的大量存在:“一方面,养犬规定并未执行到位,部分养狗人员盲目自信,自认为‘我家狗不咬人’,经常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的情况,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狂奔,成为‘移动的危险源’。而且,只要没有发生咬人等纠纷,狗的主人往往不会受到任何追究或处罚,没有丝毫的违法代价。另一方面,对于违规养犬行为,执法出现缺位。比如,缺乏统一的专责监管部门;遛狗不牵绳等一些问题太常见,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如果说严格执法的话,执法成本还是很高的。”
如何有效遏制恶犬伤人事件频频出现?俞伟宁说,恶犬伤人事件,本质上还是人的问题。要避免类似惨剧发生,养狗人士必须守法自律,文明养狗,职能部门要加强普法教育和宣传,要严格执法,将养犬管理规定中的那些明确的条文,彻底激活、落实到位。
此外,还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管理经验,通过合理修订养犬管理条例等方式,提高不规范养狗人的违法成本:“可以适当借鉴国外的一些管理经理,比如,德国养犬管理很严格,需交税、强制保险,要进行养前培训等;瑞士规定,任何狗外出时候都必须佩戴嘴套,否则警察将视情节开出不少于600瑞郎的罚单,好的方面是可以借鉴的。”
依法文明养宠不仅是“小家”事,还是关乎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大家”事;不仅体现治理体系的“密度”,还反映着治理能力的“精度”。我们呼吁,养犬人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畴和社会行为规范下行事,依法文明养犬。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和动物共赢,实现文明生态和谐社会的目标。
(江苏新闻广播/孙西娇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