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获悉,近日,如皋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秦某、倪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秦某、倪某夫妻二人与严某、葛某等人先后发生借款、劳动争议等纠纷,秦某、倪某在如皋法院有数起执行案件正在执行中。
执行中,如皋法院依法向秦某、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为规避执行,秦某夫妻在明知二人名下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仍然共谋卖房。
最终,两人以113万元的价格将上述房产出售给朱某,先后收取购房款66万元。由于其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秦某便要求朱某将购房款转入其亲属银行账户,所得购房款未用于清偿法院执行债务或抵押银行债务。
然而,朱某因未能取得该房产遂将秦某、倪某诉讼至如皋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在对秦某、倪某上述房产依法推进拍卖处置后,拍卖款尚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各债权人按比例分配拍卖款。
2022年4月,如皋法院将秦某、倪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审查。鉴于案发后,秦某、倪某履行部分给付义务,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协议并取得谅解,最终,如皋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秦某、倪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法官说法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诚信是做人的第一根本。本案中,秦某、倪某夫妻二人隐瞒房产被查封的事实,私自对外合谋卖房,且卖房款指定支付至案外人银行账户,耍隐匿财产、拒绝报告、逃避执行的“小把戏”,如皋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彰显了人民法院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坚决态度,起到了较好的惩治、警示作用。在此,执行法官告诫被执行人须做法律面前的“老实人”,切勿“聪明”反被“聪明”误!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张鑫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