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低保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提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能力,今天(10月9日),江苏正式启动“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
“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由江苏省慈善总会联合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开展,在政府实施多重保障的基础上,建立慈善医疗救助机制,为最困难的低保对象进一步减轻医疗负担。
该项目由江苏省慈善总会联合全省各市、县(市、区)慈善总会具体实施。江苏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表示,“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有三大特点:一是多方参与、有机结合,建立起民政、医保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紧密结合;二是精准识别、靶向救助,紧扣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合规范围内自付负担仍然较重的问题,利用大数据进行识别,主动将其纳入慈善救助范围,使救助对象更加精准,救助流程更加优化;三是协同推进、全面覆盖,各级慈善会协调行动,在全省范围实施助医项目,推动项目取得良好的整体效果。
据了解,项目计划连续开展3年,实施范围为江苏省95个县(市、区),救助对象为18周岁以上、个人住院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较高的低保人员(年度内住院费用可累计计算)。18周岁以下低保人员可申请全省慈善总会系统联动实施的“省困难家庭儿童重特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
2023年,省、市、县(区)慈善总会预计安排项目资金3000万元左右。其中,省慈善总会副会长高晓平表示,省慈善总会安排项目资金1465万元,对苏北、苏中、苏南各设区市分别按照平均一个县(市、区)20万、15万、10万的标准进行支持。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慈善总会给予相应配套,每个县(市、区)建立不低于30万元的专项救助基金,对救助对象2022年4季度和2023年1-3季度住院费用,经医保“三重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后,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仍然较高的部分开展一次性救助。
江苏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慈善总会已专门印发通知,对开展这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县(市、区)慈善总会将联合县民政局、医保局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救助标准,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2023年救助工作。
近年来,江苏省医保报销目录不断扩大,费用不断降低,大部分低保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住院规费内的自付部分已控制在10%以内。同时,江苏省各级慈善会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省慈善总会调研发现,江苏省部分低保对象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等原因,在遇到大病住院、特别是多次住院等情况时,难以筹措较高的自付费用。省慈善总会会长李小敏表示,该项目将在低保对象的医疗保障上发挥慈善救助的补充作用:“建立起民政、医保部门和慈善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紧密结合。紧扣低保对象住院治疗合规范围内自付负担仍然较重的问题,利用大数据进行识别,主动将其纳入慈善救助范围,使救助对象更加精准,救助流程更加优化。”
启动仪式以视频形式举行,镇江市慈善总会、建湖县慈善总会、姜堰区慈善总会在分会场交流发言,13个设区市慈善总会代表在主会场接受项目捐赠。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江苏新闻广播/徐仁飞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