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超速行驶都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今天(9月22日),南京交警八大队公布了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一方闯红灯,另一方超速行驶,那么这个责任在谁呢?

9月3日20时38分许,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华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新湖大道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沿新湖大道由北向南超速行驶至此的周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交警八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和现场询问勘查认定,当事人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是形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因超速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经路口时注意观察、减速慢行,按照信号灯的指示行驶,千万别为了几秒钟就漠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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