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司活动摔伤 员工要求赔偿遭拒绝

2023年09月19日 15:16:10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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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仓某餐饮公司服务员李某,在公司组织的一次活动中不慎受伤,要求公司赔偿。公司认为李某受伤时并非在工作时间,所以不愿赔偿。今天(9月19日),记者从太仓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2021年10月,李某与太仓某餐饮公司签订一年期的劳务合同一份,双方约定:李某从事服务员工作,根据餐饮公司实际的工作时间提供劳务服务;在劳务合同期内,李某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2022年6月6日,李某在参加餐饮公司某餐饮门店组织的蛙跳活动中受伤。李某在治疗结束后诉至法院,要求太仓某餐饮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太仓某餐饮公司认为,李某受伤时并非在提供劳务,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与太仓某餐饮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双方系劳务关系。太仓某餐饮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在组织员工进行活动时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同时应给员工提供必备的安全环境。如今,太仓某餐饮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已尽到相应义务,因此应对李某受伤一事承担主要责任。而李某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自身损害也具有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太仓某餐饮公司对于李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刘玉芳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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