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是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提升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近日,南京对一起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公诉,五名电商工作人员被判刑。
南京市民张某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个保健品,便被多家保健品公司电话推销其他产品,不堪其扰的张某报了警。警方顺藤摸瓜展开调查,发现在2022年6月至8月期间,从事电商工作的周某、揭某某等五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包括姓名、住址、电话等公民个人信息132万余条,张某便是其中一名被害人。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海月介绍:“有被告人是经营老年保健品这样的公司,所以他们会在微信群里向大家征求,关于老年人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然后他们把公民个人信息以Excel表格的形式,通过微信群和某软件进行传输,通过上面的公民个人信息推销自己的产品。”
经审查,其中有9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是被告人之间以经营电商公司提高业绩为目的,进行的无偿信息共享交换。其余的40多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则被 被告人以盈利为目的进行了出售,每一万条信息获利200元左右。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会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会处3年到7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周某、揭某某等五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至五万元不等。诉请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周某、揭某某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26400元,并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雪彤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