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南京法院司法护企的十大实事,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其中特别提到,法院将为企业提供“用工体检单”,助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吴晓静介绍,“此前,我们走访了不少中小微企业,了解到中小微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上有疑问,而一些大型的、内部较规范的企业则在绩效制度怎么制定和运用上有疑问,还有些企业对怎么调岗、怎么对企业根据薪酬制度的改革有一些疑问等等”。
记者了解到,前期法官走进企业,倾听了企业目前在规范用工方面的困惑,同时结合目前劳动争议诉讼集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制定了《企业和谐用工体检表》,其中涵盖了劳动合同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等环节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问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长吴晓静介绍,“目前,我们设计的这个体检表,就是一个类目式的设计,企业可以根据这个体检表自行自检,上面会有是或者否的选择,另外有些重点的风险,比如我们常见的一些问题会有重点提示,还有法律法规的提示都有所涉及”。
法官也会对照体检表上门为相关企业“体检”,给出体检建议,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法官建议,中小微企业在成立之初,就要有用工意识,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签订书面合同,而有绩效考核的企业要充分尊重劳动者的知情权,给予劳动者反馈沟通的渠道。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副庭吴晓静介绍,“遇到一些问题,建议劳动者尽量是通过企业内部的调解组织来协调纠纷,跟企业代表、工会代表进行协调,内部组织不能协调的,现在全市范围内都建立了调处中心,可以寻求调处中心的协助,后续调处中心也是集合工会、司法以及仲裁、人社、监察、法院等,都会进行联合调处,进行法律释明工作,可以是一站式的服务”。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