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江苏省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试行)》已于近期印发。出台该示范文本,是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志愿服务条例》精神,将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依法保障江苏2200万注册志愿者和广大志愿服务组织方的合法权益。
据悉,今年“中华慈善日”和“江苏慈善周”期间,各地将开展慈善表彰、“99公益日”互联网募捐、慈善供需对接、公益慈善专题培训、公益市集等350余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广泛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与此同时,江苏志愿服务事业也蓬勃发展,志愿服务力量也不断壮大。江苏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达2200多万人,志愿服务队伍10万多支,标识志愿服务组织4538家。这些志愿服务组织方,有的自己制定协议文本,有的还没有相关文本。因此,需要制定相对完整、规范的协议示范文本,让志愿服务组织方、志愿者可根据需要签订协议,有利于明确志愿服务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引导志愿服务参与者依法开展志愿服务,避免因事先没约定、事后补救不力,给志愿服务组织方和志愿者带来伤害、给志愿服务带来不利影响。
据了解,该示范文本具有广泛参照适用性,适用于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双方责任义务的情形,通过制定协议示范文本,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提供范例;加强志愿服务站点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志愿服务站点管理;围绕“一老一小”“一残一困”以及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打造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品牌;通过“江苏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促进志愿服务信息统一归集、共享交换;开展评优评选,宣传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