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政部门公布了7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揭露诈骗"套路"手段及危害,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守好自己的"养老钱"。此次民政部公布的7个典型案例包括:以异地养老、赠送床位补贴券及回购为名集资诈骗,以签订养生养老合同、预售养老服务消费卡、投资购买养老服务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终身养老或高息为诱饵吸引老年人预订养老服务,骗取老年人养护费用等类型。比如李某明集资诈骗案中,犯罪团伙以异地养老和旅居养老为名,将老年人诱骗至所谓的基地、养老院参观、游玩、体验,进而以预售床位、办理会员卡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老年人消息闭塞、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精心设计诈骗套路,诱骗老年人上当。此前,江苏省高院曾对外发布全省养老诈骗案件审理情况,并揭秘养老诈骗的三大套路,就是施惠引诱、精准行骗和夸大宣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叶巍表示:“老年人有时候是单独居住,有生活上比较孤独等特点,所以犯罪分子往往趁虚而入,为老年人提供一些免费的商品,提供一些虚假的关怀等等,引诱老年人一步一步走入圈套。”犯罪分子会针对老年人保值增值财产、健康生活、情感陪护等方面的需求,搜集有关信息、精准选择对象,设置骗局实施诈骗。民政部门提醒老年人,要警惕诈骗团伙以养老服务为名,用办卡、充值、投资、消费券等方式诱骗老年人消费。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当考察机构是否合规经营,通过官方渠道查询该机构登记备案、运营管理、资质信誉等信息,警惕超过一年的预付费要求,避免财产受到损失。

我们也提醒老年人,一定要谨记反诈宣传,规避各种诈骗陷阱,捂紧自己的钱袋子。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雯 张中玄 王淑彤(实习)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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