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国务院正式批复《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这是“多规合一”以来全国首部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今天,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权威解读。

《规划》的成功获批,对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的成功获批,是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和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根基的一项标志性成果,将为江苏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为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支撑。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江苏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基础。《规划》提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以底线约束和安全韧性为前提,优先保障生态、农业、安全等保护性空间。
充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形成支撑新发展格局的空间蓝图。《规划》要求加快落实国家重大战略,推动国家战略引领下的跨区域协调,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促进省内全域一体化和协调均衡发展。
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统筹保障各类项目的空间需求。《规划》要求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式由注重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品质提升作出根本转变,实施控总量、减增量、优存量、活流量、提质量的“五量调节”的节约集约用地路径。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塑造宜居宜业的空间格局。《规划》提出建设宜居宜业的高承载发展区,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和公共服务。

《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目标,从蓝图式规划走向治理性规划,规划思路重点体现“一新一优三高”。从落实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战略、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三个方面提出了总体定位。
强化空间统筹,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引导城镇、产业与交通协同布局,以江海河湖联动促进省域一体化发展。促进高效集约,全面实施资源利用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加注重存量资源盘活利用,引导资源要素向都市圈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集聚。提升空间品质,提升现代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保障质量,整体保护具有“水韵江苏”特色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环境,塑造宜居宜业的空间格局。完善协同治理,强化规划战略、指标和边界的纵向和横向传导,完善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
《规划》共11章,按照“问题与挑战—目标与格局—空间对策—实施保障”的逻辑框架展开。其中,第二部分是主体,包括加强底线管控,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强化区域协调,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塑造“新时代鱼米之乡”农业空间,支持乡村振兴;营造湖美水清生态空间,增强“美丽江苏”底蕴;构建紧凑集聚城镇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强陆海空间协同,努力建设海洋强省等内容。
总体而言,《规划》全面落实国家规划要求,突出了江苏地域空间特色,突出了高质量发展导向,彰显了空间品质和风貌,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创新构建“两心三圈四带”的省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二是全面贯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三是充分彰显“水韵江苏”国土空间品质。

《规划》在实施保障方面的思路和举措
总地来说就是,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具体来说,就是要依托一个决定,用好三项机制。
“一个决定”就是《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的决定》。2022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为江苏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的决定》,为加强规划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这在全国也是首个。省厅将以《决定》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健全责任落实和保障机制,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实,形成共同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落地见效的合力。
“三项机制”就是要建立完善机制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强化纵向传导的规划约束机制。二是规划建立横向协调的规划衔接机制。三是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强化省、市、县分级管控和监督实施,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审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加快推进
目前,除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我省64个在编市县总体规划已全部形成规划成果,正在陆续上报审批。其中,省政府已正式批复徐州、泰州、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全国首批;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国批城市的规划成果已上报国务院。51个县级总体规划,全部完成公示、县级人大审议、省级论证,正在征求省规委会成员单位意见。各地也在分层分类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有效支撑了城市更新、人居环境改善、产业园区建设、重大民生项目落地等工作。
全省已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有效促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前,已有3400多个行政村编制了村庄规划,占应编规划的行政村34.2%,力争2025年实现应编尽编。此外,我们还积极引导广大规划师进社区进乡村,开展“陪伴式”规划服务,打通规划实施“最后一公里”。目前,全省有近千名规划师活跃在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第一线,建成100余个工作站,实现了市县全覆盖。

《规划》编制报批历经数年“打磨而成”
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后,江苏即部署开展了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工作。2020年4月,省政府召开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推进会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10月14日,我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获批启用。《规划》经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多次研究,先后提请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务院审批。
期间,多次召开专家咨询会问诊把脉,强化同省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的规划协同,完成为期30天的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征求了相邻省市的意见。2023年7月25日,《规划》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通讯员 何舒文 王旭雁)
(江苏新闻广播/姜奇卉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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