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下午,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二中队执法人员在邹区镇岳杨路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一牌照为苏D开头的黑色日产轩逸小轿车迎面驶来,车速十分缓慢,执法人员立即走上前让其靠边接受询问。经过仔细观察发现该车车身两侧虽贴有“滴滴”字样的标签,但驾驶员眼神躲闪,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答非所问。上述细节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于是对该车展开了执法检查。
经调查,8月9日14时10分,驾驶员袁某通过滴滴平台接了一个常州龙湖龙城天街到钟楼区邹新花园南区订单。袁某驾车带上一位怀抱婴儿的女性乘客行驶到钟楼区邹新花园南区北门时接受执法人员检查,驾驶员通过滴滴平台向乘客收取车费15.1元。执法人员通过“守护1.0”系统查询发现驾驶员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但车辆并未办理网约车道路运输证,不是合规网约车。驾驶员袁某向执法人员承认,由于自己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所以想跑网约车赚钱,但办理正规网约车车辆保险开支较大,为省下费用的同时避免被执法人员检查,就“自作聪明”地给自己车上贴了假的网约车标识,伪装成合规网约车从事非法营运,目前累计经营2355天,没想到这次被抓了现行。因该名驾驶员涉嫌从事非法营运,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在此,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网约车驾驶员:从事网约车营运,一定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从合法登记的网约车平台接单载客,做到合法合规经营。非法营运车辆在网约车平台接单虽然隐蔽,但执法人员在科技装备的支持下,依然可以识破伪装,切不可有侥幸心理。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处理力度,维护网约车市场良性发展。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