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江苏出“实招”破解基层医疗人才难题

2023年08月09日 21:14:58 | 作者:丁凤云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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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医疗卫生是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江苏于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开展立法保障,《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8月9日),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京召开,相关部门和部分基层医院就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组建县域医疗共同体、招聘人员等重点工作和问题拿举措、谈经验,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据《2022年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2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达2.86亿,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51.01%。全省基层医疗机构门诊人次、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分别达2.4亿人次、84亿元。与此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还存在着不少短板弱项,已成为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点和难点。

  长期以来,基层普遍存在人员能力不强、招人难、留人难等突出问题。《条例》设立单独章节、共分八条对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作出规定,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基层发展的瓶颈难题。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健介绍,他们将主动协同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引进培养、待遇保障和职业发展等工作。如根据近年招聘情况对难以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在符合执业准入要求的前提下,可放宽报名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对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和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与该岗位开考比例相同的,可直接采取面试等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招聘全科、儿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的,可简化招聘程序等。陈健表示:“城市医生副高级职称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持续做好农村订单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就业指导工作,动态调整培养规模;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相衔接,允许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模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范围,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合理提高基层卫生工作者退休待遇。”

  在畅通基层卫生人员发展通道方面,省人社厅还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设立社区卫生高级资格,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对外语和计算机不再要求,论文和科研不作硬性规定。同时,按照理顺渠道、精简机构、提高质量、科学管理的原则,将社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到设区市。

  扬州2022年乡镇新增医务人员555人,平均每家新增6人、在岗人员增加7%。扬州市卫健委主任赵国祥介绍,他们自2015年以来累计定向培养和招聘基层人才4313人,仪征、宝应、江都相继设立“县管乡用”专项编制池,建立县乡村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赵国祥说:“对研究生参加县及县以下招录的,可直接考核录用;对本科生参加基层招录的,降低开考比例,按照1:1开考。江都区对基层单位临床、影像、麻醉等紧缺专业新招录大专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补助6万元、12万元。”

  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职工112名,其中42名为二三级医院倒流和高校研究生高层次人才。中心主任吴海霞表示,接下来他们也将借力《条例》降低特殊岗位“准入机制”政策,落实基层卫技人员“三定向”政策,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人才吸引力。吴海霞说,他们会进一步强化一类财政保障、二类绩效管理,加大奖惩激励力度、优化绩效考核,调动人才积极性。

  另根据《条例》要求,省卫健委表示将明确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具体办法,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拓展医疗服务范围,推进基层服务同质化等;省医保局探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实行大市范围内同病同价结算,实施差异化支付政策,对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比例可分别比二、三级医院降低15-25个百分点等,从而把更多常见病、慢性病住院治疗留在基层。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王雨竹 摄影/于同化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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