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老父相互推诿 两个女儿成被告

2023年08月08日 21:19:52 | 作者:刘舒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d23efb4b7d9b4264827656d4b88825b7 46675217 2023-08-08 21:19:52 /a/20230808/d23efb4b7d9b4264827656d4b88825b7.shtml

  尽管有两个女儿,老严(化名)却为养老犯了难。金泰,记者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受理了一件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案。考虑到天气炎热,原告老严年事已高,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设置在老严所在的居委会,通过巡回审理成功调解该案,让老严终于能够“老有所养”。

  家住南通通州某小区的老严育有两个女儿,且均早已成家立业。2018年妻子过世后,老严便独自生活至今。早些年身体还硬朗时,老严以种地为生。近年来,老严身患肺气肿及气管炎,需每日吸氧、吃药,而经济来源主要是一些政策补贴,因此格外需要女儿们的照料。

  谁料,两女儿却为了拆迁房的分配以及对家庭贡献大小等问题互相计较。小女儿认为,母亲去世前主要随其生活,自己已独自承担了母亲的赡养义务。此外,家中老房子也是自己一手建造,但老房子拆迁后父亲竟将其中一套拆迁房过户给姐姐,现在父亲理应居住在姐姐所得的拆迁房屋中,其定期前往该处照看父亲。

  大女儿则称,妹妹未能照顾好母亲致使母亲过早离世,因自己对家庭有较大贡献,父亲才将拆迁房过户至其名下。况且,现在自己也有子女需要照顾,她认为应与妹妹轮流将父亲接回自己家中服侍。两个女儿一直就老父亲的赡养问题互相推诿,老严一气之下将两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前往养老院居住并由二人支付赡养费。

  庭审当日,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两被告之间就拆迁及母亲的赡养等事宜存在误会,未就赡养老人的问题进行良好的沟通,造成了现在老严得不到妥善赡养的局面。

  经努力,最终父女三人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约定老严继续居住在大女儿处,两个女儿每月向老严支付赡养费500元,若老严生病住院或卧床不起,则由两女儿轮流护理,或将老严接回照顾并共同承担老严的医疗费。

  就此案,审理法官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虽有矛盾,但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对老年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以及为经济困难的父母承担医疗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顾秀 编辑/玉洁)

标签:正在获取...

来源:荔枝网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