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办理手机套餐业务的便利,男子将收款“二维码”偷梁换柱,将客户的钱转进自己的腰包。8月2日,记者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家住南通的顾某通过朋友介绍学会了某通信公司给客户免费送手机办套餐的业务。原本做成一单能有100多元提成,但顾某做了一段时间后,渐渐起了贪念,把“黑手”伸向了客户。
顾某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先将客户原来的手机卡换到新手机上,在生成新的套餐账单收款码后,他不按照操作流程扫描收款码,而是通过偷梁换柱的方式扫描其他产品的收款码,后以需要操作为由骗取客户刷脸确认,之后将产品据为己有。此外,他还利用获取的支付码将客户支付宝里的钱转到自己的账户中。通过上述方式,他共计骗取了16000余元。
通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要时刻擦亮眼睛,尤其当对方要求提供支付密码、手机验证码、进行刷脸操作时,要慎之又慎,确认无误后再操作,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通法轩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