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19日)上午,南京市民刘先生拎着一个大塑料袋来到中央门派出所报警大厅,称他和朋友在晨练时合力救助了一只受伤的老鹰。

刘先生告诉民警,他知道每个公民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所以他和朋友一起救下这只老鹰。民警向刘先生表示了感谢,并立即将其送往了红山动物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工作人员告诉民警这是一只凤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后续将会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待其身体恢复健康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市民朋友如果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一定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齐小华 通讯员/朱思远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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