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烈日下,仍然有许多劳动者坚守在高温岗位上。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发出提醒,高温作业人员,要谨防“职业性中暑”。

职业性中暑属于国家法定职业病范围,是指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紊乱等而引起的一种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系统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热致疾病,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热衰竭:一般起病迅速,先有头晕、头痛、心悸、出汗、恶心、呕吐、皮肤湿冷、面色苍白、血压短暂下降,继而晕厥,体温不高或稍高。通常休息片刻即可清醒,一般不引起循环衰竭。
热痉挛:由于大量出汗,体内钠钾过量丢失,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肉痉挛,常呈对称性,尤以小腿肌肉为最,伴有收缩痛,突然发病,时而发作,时而缓解,病人神志清醒,体温多正常。
热射病: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病,体温升高可达40℃以上,开始时大量出汗,之后出现"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意识障碍、嗜睡、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是最为凶险的一种。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健康科主治医师潘丽萍介绍:“中暑分为轻症中暑和重症中暑,轻症中暑包括中暑先兆,不属于中暑诊断的范畴,重症中暑包括热痉挛、热衰竭和热射病,有时候三种也会同时出现。”
高温作业包括干热型作业、湿热型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
干热型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轧钢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车间;陶瓷、玻璃、搪瓷、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火力发电厂和轮船的锅炉间等。
湿热型作业:如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潮湿的深矿井内作业等。
夏季露天作业:如港口、码头货物搬运的物流业从业人员、建筑业户外作业人员、室外线路安装的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快递人员、环卫人员等。
医生提醒,职业性中暑重在预防。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不要忽视职业健康检查。“凡是患有未控制的高血压、慢性肾炎,未控制的甲亢、未控制的糖尿病、全身瘢痕面积超过20%的人群、癫痫患者,还有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重病后恢复的、体弱的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潘丽萍说。

企业要严格遵照国家有关高温作业卫生标准,做好防暑降温相关工作。潘丽萍表示,高温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应以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好的织物制成,工作服最好宽大,同时不妨碍操作。此外,每日要及时为高温作业者提供饮料,以含盐饮料最佳。“以少量多次为宜,水温控制在8到12℃为宜,适当地补充维生素和钙等营养物质。”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汪乐萍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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