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早上5点15分,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天华苑东区4幢401室冒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长桥消防救援站出动3车15人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看到,4楼以上的楼道窗户均有白烟冒出。经与报警人沟通了解,起火原因为电瓶放在室内充电自燃导致。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分组,一组疏散楼内各层住户,一组组织上楼内攻,屋内有明火,消防员立即出水处置。5时40分明火熄灭,消防救援人员将电瓶拿到室外继续冷却,随后,物业人员用沙子覆盖该电瓶。
据当事人回忆,他睡觉时听到了爆炸声,醒来发现电瓶正在冒浓烟,于是立刻起床叫醒了合租的室友,用灭火器灭火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消防提醒:电动车请勿停放于楼道、走廊、室内进行充电,电动车应在小区物业指定场所进行充电,充电过程中一定远离易燃物质,充电过热容易引发火灾,且原则上充电时长不超过8小时。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姜杨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