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7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互联网中医”诈骗案。2020年以来,被告人郭某甲、熊某甲等人商议以成立“保和药房”为幌子,假借“保和中医”的名义,招募不具备中医资质、中医专业知识的业务员冒充著名老中医或其助理,通过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活动,逐步形成了以郭某甲为首要分子,熊某甲、郭某乙等人为主犯,熊某乙为从犯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虚假宣传,诱使被害人添加作案微信,后由业务员冒充老中医或其助理按照“公司”下发的“话术”,虚构“亲自配药”“一人一方对症治疗”等事实,虚假承诺产品疗效,诱使被害人购买该犯罪集团随意配置的“三无”产品。

该犯罪集团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400余万元。溧阳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法官提示:随着现代网络科技的发展,新犯罪手段层出不穷,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甚嚣尘上。电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享受电信网络带来红利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绝不能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本案通过对诈骗手段的揭示,促使群众能够识别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套路,树立正确的养生、保健理念,不断加强防诈骗意识,切实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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