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蚯蚓大大能量,“生态系统工程师”“土壤清洁工”这些都是它响当当的名号,利用蚯蚓加工营养土的方式日渐普及,却也让有心之人有了可乘之机。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江苏省检察院发布了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特殊的环境资源保护案件。
2021年8月,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收到了村民的实名反映,称自己发现位于泰州市某区某村的四号圩农田异常:“我看到有好几辆渣土车拉着一车又一车的污泥往田里倾倒,这些味道很刺鼻,非常熏眼睛......”
好好的农田怎么变成了废土污泥的“培养皿”?这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黑幕?泰州市公安局接收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移交的这起案件后,随即指定泰兴市公安局管辖。经过侦查,两家公司渐渐浮出水面。
2020年下半年,陈甲在经营A公司的过程中出现资金困难,又身负高额外债被法院列为失信人,怎么才能迅速填补资金窟窿呢?陈甲动起了歪心思:“帮一些公司处置污泥一吨能收好几十块钱,只要找块地堆着,就能低成本高收入了。”于是主动找到了老本家陈乙合作利用污泥生产营养土的项目营利。
同年9月,由陈乙出资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成立了B公司。二人以A公司租用的华港镇农田为项目地址申请环评,被生态环境局以工业项目不能在农用地上进行生产为由退回申请。
于是,二人上演了一场“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以B公司的名义租用一块工业用地,借用这块地拿到相关部门的批复——“打着用蚯蚓爬营养土的旗号既可以掩人耳目,也方便申请项目……”事实上,这块看上去手续完备的工业用地只是他们用来掩人耳目的“幌子”,并未开展任何建设或生产活动。
因案情重大复杂,泰州、泰兴两级检察院在侦查阶段主动提前介入,普通刑事犯罪检察团队和公益诉讼检察团队共同派员进行实地查看。
偌大的四号圩农田露天堆放着很多污泥,颜色深、味道重,被雨水冲刷过的河道里流淌着异常刺鼻的污水,污泥堆放处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更没有所谓营养土的培育流程。
承办检察官迅速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从倾倒污染土的性质、来源、对农用地的破坏程度、可能涉及的同案犯、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程度等方面为公安机关指明侦查方向、提出侦查意见。
2022年3月,泰兴市公安局以陈甲、陈乙涉嫌污染环境罪向泰兴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发现,为了赚快钱、挽回生意上的损失,陈甲与陈乙披着“加工营养土”的外衣,将偷倒污染土的“魔爪”伸向了农田,以每吨50元至70元的价格,采取直接向四号圩农田倾倒的方式非法处置多家公司提供的一般工业固废2.4万余吨,违法所得133万余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人民币1000余万元,25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遭功能受损。
泰州市检察院在办理本案基础上,组织全市环境资源专业化办案小组成员就环资案件取样规范、污染物性质、公私财产损失计算、认定农田基本功能丧失等证据审查认定及法律问题深入探讨,统一了全市办理标准。
耕地与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紧密相连,而永久基本农田作为最优质的耕地更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必须实行严格保护。案件背后的公司分别与该区政府达成协议,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案件所涉地块,经过清理、开挖、处置、耕作土回填,已符合农业生产条件。上游的污泥处置企业以及人员涉嫌犯罪的情况,目前仍在办理过程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放任污染后果发生,两人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经泰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3年4月12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陈甲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陈乙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两人共同退缴的违法所得122.5万元予以没收,用于当地生态环境修复。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赵卉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