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3日),记者获悉,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被告人在酒后驾车路遇检查时,不但不配合执法,反而暴力冲卡,冲撞警车,最终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惨痛代价。
监控画面显示,去年4月9日晚十点左右,被告人潘某酒后驾车辆至清江浦区北京北路与富强路交叉口时,路口执行公务的交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然而,为逃避检查,潘某径直加速逃离,并在沿路连续闯卡,在驾驶车辆轮胎被破胎器扎破时,仍然以60km/h至74km/h的车速在路上逃窜。
在行驶至一处中学门口附近时,潘某的车辆被民警逼停,然而,失去理智的潘某却作出了更加危险的举动。
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庄荟介绍:“酒后驾驶车辆连续闯卡三次,并且民警在北京路中学路段对其进行拦截的时候,他仍然加油门冲撞民警及前后方车辆,致使民警受伤,警用摩托车受损,多辆民间车辆受损。 ”

最终,潘某被民警及周边群众合力控制。事后经鉴定,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08.4mg/100ml,警用摩托车及前后被撞车辆损失价格共计人民币10546元,民警张某胸腔软骨损伤,肋骨骨裂。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潘某在酒后驾车路遇检查时不能积极认识自身错误,主动配合检查,反而以暴力形式对抗执法,其驾驶的失控车辆将会对路面群众造成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危害极大,社会影响恶劣。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量刑意见。

本案将择期宣判。法官提醒,在途经警察设卡路段,应当减速、停车、自觉接受检查。闯卡、冲撞警车等行为,必将导致违法犯罪行为升级,得不偿失。广大驾驶员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一旦暴力闯卡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零距离》记者/胡艳 淮安台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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