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江市成为首批《立法法》修改后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至今镇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8部。法规实施成效如何?是否达到“良法善治”的目的?今年初,镇江市人大决定对本市全部已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开展集中执法调研,5月25日召开了“18部地方性法规回头看”推进会。
“香醋保护条例实施不久,润州区法院和镇江市中院先后依据条例对某一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判决,该案件入选了江苏法院2021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长江岸线资源保护条例施行后,相关部门拆除非法码头56个,生态复绿70万平方,恢复自然岸线5.3公里”……活动现场,八块展板和一本内容丰富的“镇江18部地方性法规回头看”手册,有案例有数据有图片,将18部法规的实施情况跃然纸上,直观呈现在与会人员面前。镇江市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凌荣春说:“《镇江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条例》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也是江苏省首部关于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根据《条例》规定,实现我市饮用水源地由‘九龙治水’到统一管理的转变。”
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表示,2015年立法法修改,他是镇江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见证人和参与者,此时组织此次活动,也是对进一步做好立法工作的“往前看”。“回头看”重要目的之一就是检验镇江现行18部法规中哪些是有待修改的条例,要按照立法法精神先行修改程序性法规,根据调研情况摸清其他条例的修改需求,统筹启动修改工作。
推进会上,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设区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专家团队就《镇江市消防条例》开展第三方评估。据了解,为全面了解18部法规实施情况,3月份以来,镇江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已分别带队,赴板块、进企业、访社区,先后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和座谈近30场次,并通过全市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集市民群众意见。
根据活动整体安排,推进会后,人大各调研组还将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各自调研报告;镇江市人大还将就一些突出问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专题询问,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以“考生”身份接受询问;在一系列活动基础上,6月底,形成总结报告,连同各调研组的书面报告提交镇江市九届人大第九次会议审议。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表示,此次活动是镇江市对已出台全部法规实施效果的一次集中检查,也是对立法质量的一次重新审视,镇江市人大创造性地综合运用了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彰显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担当。希望以此为契机,把解决突出问题作为地方立法的根本任务。吃透中央精神,从地方实际出发,解决突出问题。保证制度设计切实可行,不立那种各方面都没有意见但不解决问题的无用之法,不立那种中看不中用、脱离实际的平庸之法。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王雨竹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