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将提交明年省人代会审议。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在泰州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就《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人大代表、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网络平台如何管、学生托管机构谁来管等问题成为大家聚焦的关键。
当前,网购、外卖、自制等食品经营业态不断丰富,也出现了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 维权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问题,加强网络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热点。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平台履行食品安全义务、制定食品安全评价制度、经营者禁入等方面有了明确,但不少代表提出“需进一步细化”。全国人大代表张强:“对网络平台和外卖配送领域涉及不多,外卖配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很容易在配送过程中因意外或人为原因影响食品安全,现行法律对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大。”
泰州市商务局局长黄红旗建议对企业责任进行更具体的细化,建立完善的进出机制:“可以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明确入网食品经营者的准入标准,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件进行审查。对平台上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及时删除或者屏蔽入网食品经营者发布的违法信息。”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汉刚还提出,日常监管中,网络平台在本地往往没有具体的办事机构,导致对其监管缺少抓手;网络平台没有担负责任的话,该如何负责也没有做出规定,导致对其监管缺乏手段:“建议对网络食品经营平台在所属地设立管理机构以及其应付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
校园食品安全同样牵动着家长和公众的敏感神经,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学校食品安全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省人大代表肖晓兰对此表示非常赞同,但她也提出,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学生托管机构和配餐机构食品安全也不容忽视,建议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配餐机构资质,校外托管机构的认定标准和行政管理机构等,将其监管列入条例之中:“学校周边文具店、食品店里一些色泽艳丽、香味浓郁的小零食常常诱惑得孩子忘记了接受的教育,所以,我认为监管这些食品的流入更重要。一些校外托管机构多半会为学生提供晚餐,通常靠一个家庭式厨房完成所有人员餐食的加工制作,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很难实施有效的监管。”
对此,主营团餐(热链)、净菜的江苏济川药业集团副总经理俞秋言还认为,食品安全能否执行到位,取决于食品生产实体的实力。只有标准高、规模大的实体,才可能有条件、有实力完全按照法规的要求执行。但由于标准不一、恶意竞争等原因,有实力、有能力的大企业往往不能发挥引领市场、服务市场的作用,还需要政府加强引导。
省人大代表沈宇清提出,超市、餐饮单位加工的食品进行抽真空包装后,不加贴任何标志进行销售,这类食品是按散装食品还是预包装食品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张强还注意到,在城区、乡镇菜市场,农民以地摊形式销售自产果蔬的现象比较普遍,农村家宴、乡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也无任何证照等,建议增加相关管理内容。
另外,泰州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目前各部门都有各自的风险监测方案和任务,监测对象有交叉,也会出现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情况。建议从立法层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统一实施风险监测工作。
(江苏新闻广播/王雨竹 丁凤云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