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盐城警方获悉,日前,盐城阜宁警方就犯罪嫌疑人左某、衡某涉嫌共同醉驾一案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事发当晚,同住一个宿舍的左某、衡某各喝了七八两白酒后,心想饭店跟宿舍不远,于是衡某怀着侥幸心理载着左某同行。车子行驶了一段路程后,刚拿到驾照才两个月的左某看路上车辆不多,一时亢奋“手痒”,自告奋勇地向衡某提出让自己来开开,过过“车瘾”。岂料,车开出不久,只觉头晕目眩,外加经验不足,车子撞向临时停在路边的一辆自卸货车,双方车辆损坏。货车司机刘先生听到车尾异响后下车查看,闻到浓浓酒味,当场报警。警方赶到时,左某和衡某还在昏昏欲睡之中,遂将两人传唤至沟墩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在民警的询问下,两人交代了酒后驾驶机动车、轮流醉驾的肇事事实。并经市局有关部门权威鉴定,左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63.7mg/100ml,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99.4mg/100ml,二人均具备醉酒驾驶机动车等构成要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吴帅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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