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两大核心问题。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一方违反了婚姻的忠诚义务,能否获得赔偿呢?南京江宁的一对夫妻在离婚时,法院就判决丈夫赔偿了妻子一笔费用。今天,记者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获悉了这起案件的详情。

张某与赵某在1992年登记结婚,谁也没想到,结婚30年,两口子却闹起了离婚。因为孩子都已经成家了,在财产分割上,夫妻俩并没有出现多大的矛盾。让赵某没想到的是,妻子张某还额外提出了数万元的损害赔偿。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庭长陈小芳介绍,“她有两个理由,第一个是认为男方婚内出轨;第二个是赌博,所以她以这两项为理由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
庭审过程中,张某向法庭提交了录音、微信聊天、报警记录等证据,证明丈夫赵某婚内出轨,嗜好打麻将,对双方离婚有重大过错。《民法典》中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除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外,还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兜底条款。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庭长陈小芳介绍:“离婚损害赔偿在《民法典》出台以前,法定的赔偿理由相对比较固定,比较少,后来《民法典》出台后增加了一个兜底条款,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所以我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确实是出轨, 如果单方出轨,确实是导致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我们通常会考虑支持她离婚损害赔偿”。

最终,法院酌定由丈夫赵某赔偿妻子张某3万元。法官表示,尽管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在遭遇了家庭暴力、出轨后,离婚时能够意识到主张婚姻损害赔偿,但前期在固定证据方面还有所欠缺,需要引起注意。南京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庭长陈小芳介绍,“法院审理我们最终是按照证据,来看她的主张是不是能得到支持的, 很多的婚姻当事人在双方发生矛盾后,情绪比较激动,处理问题比较简单,去吵去闹,就没有想到把这个出轨的证据固定下来,这样便于今后主张自己的权利”。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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