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当按规定悬挂号牌,否则交管部门将会予以处罚。南京交警今天(4月17日)通报了一起近日查处的相关案例,驾驶人未悬挂车牌上路的原因却让人哭笑不得。
事发当天早晨7时许,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在栖霞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客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要求驾驶人马某出示临时牌照接受检查。
随后,民警发现马某出示的临时牌照早已过期半年左右。民警立即询问马某的车牌情况,马某先是声称车牌在前一天晚上掉了,还未补办。在民警质疑车牌怎么会前后一起掉的问题时,马某又改口称是被人撬了,且没有报警备案。通过马某前言不搭后语的回答,民警立即明白其在撒谎,在对车辆进行检查后,果然在副驾的脚垫底下找到了该车的号码牌。
经询问,马某表示该车牌号“苏*·250**”当初是老婆选的,自己觉得这个数字实在是太丑了,让自己开车出去很没面子。马某称当天因为要开车去接朋友,怕这个车牌号会被朋友们笑话,让自己丢脸,便动起了拆掉号牌的歪心思。
最后,民警依法对马某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同时没收掉马某的临时号牌,责令其安装好车牌号才能上路行驶。
(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潘欣辰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