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中院统一部署,4月1日,扬州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案件集中强制执行“春风行动”。凌晨4时许,天还未亮,扬州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已经整装待发,5时整,265名执行干警闻令而动,分赴各地搜寻被执行人下落。截至下午,共上门查找160余户,拘传39人,扣押车辆6辆,执结案件75件,执行到位141万余元。
早晨6时许,高邮法院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李某在法院有多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此前,执行干警多次电话传唤李某,但其均拒绝到庭沟通。执行干警也多次前往李某居住地搜寻,仍是一无所获。
在清晨的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收到申请执行人线索,得知李某在家,于是立即赶到李某家门口。只是,多次敲门后,仍和前几次一样,无人应答。
面对被执行人想再次躲避执行、耍赖到底的态度,执行人员迅速对现场进行布控,准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拘传。现场查看后,执行干警将一楼的卷帘门掀开一角,进入李某家中,发现李某正站在二楼的窗户处准备从自家围墙向外跳。执行干警立即对其进行训斥,但李某仍从近3米高的围墙上跳了下去,进入隔壁家的院子。早已蹲守在围墙外的执行干警立即从一旁的巷道穿进去,追赶并控制住了李某。在确认被执行人李某身体无恙后,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
据现场围观群众介绍,这已经不是李某第一次跳墙了,其此前曾多次通过跳墙进入他人院中以躲避执行。之后,执行干警向李某严肃释法,明确利害,最终,李某与该案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当场支付1万5千元,余款分期履行。
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全过程,并充分听取代表委员们对法院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及执行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据悉,本次“春风行动”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高邮法院共出动干警33人,警车8辆,邀请一名人大代表,一名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案件17件,执结案件3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成功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2人,扣押车辆1台及五粮液等高档白酒10瓶,执行到位案款287170元。
早晨6时许,广陵法院执行干警赶到某被执行人家中。此前,申请人为被执行人华某修建房屋,但是房屋修好后,华某却未能及时将工程款支付给申请人。经法院审理,华某应当支付工程款7万余元,但是其始终未能如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过程中,广陵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华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未能找到有价值的物品。之后,执行干警发现华某院里停放着一辆摩托车,要求华某将摩托车后备箱打开,结果发现里面竟放有现金。经清点,摩托车后备箱里共有2千余元现金,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这笔钱当场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经现场沟通,华某亲属又送来5千元。申请执行人同意剩余欠款可以分期履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扬法轩 吴媛媛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