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种苗是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林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根本。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林草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16项具体指标予以明确高质量推动江苏林草种苗良种化、数智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5年,江苏林草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基本建立,省级以上林木良种基地、林草种质资源库保持在50个以上,林草良种和林业植物新品种数量达500个以上,保存林草种质资源5万份以上,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力争达到85%;强化“产区为重点、龙头为带动、平台为支撑”的林草种苗生产供应载体布局,培育种苗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年收入超千万元的种苗企业30家以上;种苗信息发布、市场监管和交易体系规范化、数智化、便民化程度显著提高,种苗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成效明显,单位面积种苗产值和效益稳步提升。
《意见》自2023年4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 日。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鹏 郭奉铭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