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那么作为企业也一样,在参与市场过程中可能会“生病”,对于这些企业不是一“破”了之,有挽救价值的要积极进行重组等,让它们重新焕发市场活力,实在病入膏肓的依法走破产清算程序。今天(3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江苏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

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实质进入破产审理程序的企业破产案件6359件,同比增长41.5%,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省10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已实现清零目标。在全国范围内,江苏省法院创新探索出了“公益清算退出机制”,让僵尸企业、休眠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副庭长周亚冠介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应的企业注销必须走清算的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是清算义务人,主要是公司股东来提及的,实践中很多清算义务人并没有直接去履行这个职责,导致大量陷入困境的企业没有正常生产经营,占用了大量的诸如企业名称资源等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很大作用的资源”。
“公益清算退出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筛选出10年以上吊销而没有注销的企业,向法院申请公益清算报告,法院依法审查后,出具清算报告,市场监管部门再根据这份报告来进行注销。法院在通过破产重组、和解、预重组等机制挽救申请破产企业的同时,也严厉打击利用破产逃废债的行为。在省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宿迁一家建设公司因欠付1.4亿债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这家公司存在大量无凭证白条,收入不入账、随意处置资产等严重问题。公司负责人王某还与他人串通,提起虚假诉讼来逃避债务。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妨害清算罪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法庭副庭长周亚冠介绍,“如果通过逃废债来逃避破产,很大程度上会让企业的债权人构成利益上的损害。我们也是想通过相关案件提醒,不要试图通过破产程序来逃避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逃废债的行为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甚至是刑事责任”。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江法轩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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