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7日)14时20分许,徐州市交警支队贾汪大队在辖区贾青路花庄村铁道北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异常,而当民警在对其进行检查后发现,这名男子不仅是酒后驾驶,其这还是在半年内第二次无证酒后驾驶无牌车被查了。
经过对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其呼气结果为77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岳某某为个体电机修理工,岳某某明知自己喝了酒,但因客户急需用电机,以为不会遇到交警,没想到在给客户送货路途中被民警查获。
待民警让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时竟发现发现该驾驶人需拄拐行走。在民警进一步的核实查询中又发现该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于2022年12月1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贾汪大队三中队民警查获,此次为二次酒驾。
岳某某不顾自身情况无证酒后驾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给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执勤民警对岳某某无牌、无证及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并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行为的危害及后果。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