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点外卖也比较多,方便也能换换口味。但如果您点的外卖都快吃完了,突然发现外卖里有异物,您会怎么办?作罢还是向商家讨个说法。今天(3月11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因一根鸡毛引发的消费纠纷。

去年年底,江宁的周先生(化名)花44.6元点了一份外卖,用餐快结束时发生的一幕引发了他的不适。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赜介绍,“ 发现嘴里有异物,清理异物时发现一根完整的鸡毛。当时就引起了胃部的不适。他想和商家后续协商理赔的事项,可能是双方理念不同,发生了一些争执”。

于是,周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店家赔礼道歉并且赔偿1000元损失。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开庭前,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商家赔偿了周先生10倍左右的餐费。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赜介绍,“我们通过给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情绪上有些缓解。原告也能理解被告不易,被告作为商家也理解,因为自己疏忽也好,操作不当也好,给消费者带来的不适感。双方达成了和解”。
法官表示,在外卖食品中发现头发、细小骨头、甚至苍蝇等异物的投诉举报屡见不鲜,给消费者带来不良的消费体验,也关乎到食品安全。消费者碰到此类事情可依法维权。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赜介绍,“第一,要保留当时的消费凭证,第二,要第一时间保留产品中存在有毒有害的情形的相关证据,最好与消费时间能够印证。作为商家来说,第一时间要和消费者进行沟通。如果消费者能够达到所说的举证程度,商家就要举证证明自己提供的食品是合格的”。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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