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被誉为长江黄金水道的“钻石航段”,其中,扬州段去年进出港船舶接近11万艘次,航运发达的同时,给污染防治也带来压力。作为全国首部针对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天(3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新的条例当中,船舶污水交接、岸电使用监管将有法可依。
为迎接《条例》落地实施,昨天上午,在嘶马弯道附近水域的危化品锚地,扬州海事部门执法人员登上危化品船,向船员细致介绍了《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号召大家积极学法,提升污染防治意识,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这条船上的生活污水、垃圾,都是不能下江的,都是要把它收集起来,按规定交付的,如果我们没地方抛锚,他们有船来接收”,这位跑船40年的“老船长”聂友元说,过去在跑船时,船舶污水垃圾常常遇到“接收难”的问题。现在令人欣慰的是,在即将实施的《条例》中,船舶污水交接、岸电使用监管等这些与船员息息相关的问题都将“有法可依”。
记者了解到,横穿东西、干线全长365公里的长江江苏段货运量占长江全线总量的70%,居全国首位。2022年,长江扬州段船舶进出港接近11万艘次,货物吞吐量达1.3亿吨,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作为全国首部针对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详细规范了长江水域船舶的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区域协作等行为,为保护长江水域环境和海事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零距离》记者/路辉 黄礼鹂 蒋天雄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