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江豚已不再是稀客,这表明长江水域环境已有了可喜的改变,希望大家能够继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让我们的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2月27日,长航南通公安通州派出所联合南通开发区海事处、老洪港街道走上船头、走进船员,开展“学习雷锋见行动,守护长江我先行”普法宣传活动。
“《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大家觉得长江变了吗?”“变化太大了,长江鱼多了很多,有时候都能自己跳到船上来,采砂的也少了,我们通航的时候也更放心了……”现场,宣传人员还与船民们一同交流了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变化。
“《长江保护法》其实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对企业而言,通过加强规划管控,优化产业布局,实现长江流域科学、有序、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水污染防治,对个人而言,直接保障了生活用水安全。”2月27日,在泰州市永安港务有限公司码头,民警手持宣传单,向码头职工普及《长江保护法》相关知识。
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泰州派出所联合泰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泰州海事局、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长江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辖区实际,民警重点宣讲了长江“十年禁渔”、打击非法采矿、水污染防治等内容,呼吁更多群体为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贡献力量,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程慧蓉 陈翔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