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8时,南京港边检站查处一起中国船舶未经批准擅自搭靠外国船舶案。
经调查取证,该船的搭靠外轮许可已过期,仍抱有侥幸心理擅自搭靠外国船舶,进行废弃物清理作业,已构成未经批准擅自搭靠外国船舶的违法事实。南京港边检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四条有关规定,对该船负责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开展了法律宣传教育。
今年1月31日,“江苏省政府令第175号”公布了《江苏省民用船舶搭靠外国籍船舶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十四条指出:民用船舶未经批准擅自搭靠外国籍船舶或者通过搭靠外国籍船舶实施其他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实施搭靠的船舶负责人发现违反出入境管理行为不及时报告或者不协助调查处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雪彤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