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的一名81岁老人,在短短两个多月内,遭到了小儿子6次威胁、殴打、辱骂,苦不堪言,为了不再受到伤害,老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今天(2月8日),记者从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发出了兔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81岁的潘女士常年来一直跟随大儿子肖先生生活,肖先生也承担了母亲医疗、生活等全部开支,而小儿子既没有照料母亲也没有给付过赡养费。去年年底,潘女士和已故老伴的房屋拆迁,小儿子为了财产分配,从去年11月份到1月份,多次上门对潘女士进行殴打、辱骂、威胁等。

忍无可忍,潘女士委托大儿子肖先生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禁止小儿子夫妻接触、跟踪、威胁、殴打、辱骂自己,并禁止他们在距离自己住所和其他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
潘女士心酸地说,“不是把我逼急了,不会这么做的。”大儿子肖先生也说,“我们就要求保护老母亲的人身安全,剩下的事情可以面谈,可以到法院,可以到派出所,我们都接受,就想过个安稳日子。”

法院受理后查明,潘女士的小儿子确有殴打老人的行为,导致潘女士头部受伤,也有相关的报警记录和病例证明,潘女士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
为了保证潘女士的正常生活,有效预防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肖某夫妇对潘女士实施殴打、辱骂、骚扰、跟踪、接触等家庭暴力行为。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邵凤兵介绍,“不允许虐待老人, 这个事情不是不追究 ,如果被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改正了,因为毕竟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可以从轻处理或者不予处理,如果仍然发生或者继续发生伤害,是要连前面的事情一起来处理的。”

面对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潘女士的小儿子满腹委屈,认为母亲对拆迁的财产分配不公。法官耐心地对他进行了释法明理,帮他解开了心结。如果潘女士的小儿子违反人身安全保令,将被依法追责。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高若婷)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