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2月5日)就是元宵佳节,放烟花爆竹是很多不禁放地区的必备环节,不过大家注意,烟花爆竹不得携带进站乘车。春运启动以来,南京铁路公安处已经在辖区各车站查获23起携带烟花爆竹的案件,多人被处理。

2月1号下午,南京铁路公安处镇江站派出所民警在执勤时,通过安检仪在旅客孙某的背包内发现了一个圆柱形物体,里面有很多“小点点”,看起来应该是小朋友玩的"掼炮"随后,民警进行了开包检查,果然发现包内一个盒子里有"掼炮"三百多颗。孙某解释,这是过年时小孩玩剩下的,结果就忘在了行李中。最终,孙某被处以200元罚款,所带"掼炮"被没收销毁。铁路警方提示,"掼炮"体积虽小,仍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在车上挤压或晃动时容易爆燃,不得携带进站上车。

近日,旅客张某在进入铁路南通站时,行李被安检仪发现有危险品。民警随即要求张某进行开箱检查,在箱子内发现19板玩具砸炮,共计1368响。张某称,这些砸炮是特地从网上买了准备带回老家给孩子玩的,没想到也属于危险品。最终,张某被处罚200元,所携带砸炮被没收销毁。

警方提示,仙女棒、摔炮、砸炮和拉炮都属于爆炸物品类,不管多小、无论多少都禁止携带进站上车。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元国璋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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