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30日),记者从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常州市中院主动作为,依托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化解常州市某龙头企业上亿元重大纠纷案件,司法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双方企业均寄来了感谢信。
去年4月,该企业与某能源公司签订总金额上亿元的采购合同。后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主要材料价格三个月内上涨50.36%。若该企业继续履约,预计产生上年度利润9%的损失,若终止履约,则面临高昂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双方企业多次谈判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
常州市中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诉讼双方经济体量较大,由院庭长重点督办并经审判团队研究,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第一方案。
一是还原全貌,了解前因后果,研判纠纷走势。审判团队在了解案件基本事实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了影响案情的关键因素——经济大环境和国内外政治局势,结合纠纷双方既往合作基础、关联业务及后续项目安排,发现纠纷双方仍存有“缓冲区”“共赢区”,进而确定调解工作的走向。
二是换位思考,坚持利益为王,算出最大利润。本着维护企业最大利益、让企业感受到新时代司法的温度,通过数次现场走访、电话沟通,为企业计算时间成本、诉讼资金成本和替代方案新增成本,帮助纠纷双方比较“毁约+诉讼”和“调解+履约”两种情况下分别的利润差。
三是尊重事实,搭建解纷平台,化解企业心结。围绕经营发展、市场反应等企业核心利益,与纠纷双方管理层多次沟通,最终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存在违约但情有可原”“损失客观存在”三方面找到了共识点,在尊重法律和事实的前提下,积极助推诉讼双方建立化解矛盾的基础。
在常州市中院积极调解下,纠纷双方在2个月内迅速就上亿标的额的重大合同纠纷达成了一揽子调解方案并自动履行完毕。整个案件过程未发生诉讼保全、未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常州市中院在依法保护辖区重点企业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常州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双方企业均对市中院的妥善处理表示认可。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