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是物业经理,所以当他说小区有闲置车位、车库可以出售时,大家都非常信任,不会想到这竟然是个骗局。”今天(12月10日),记者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荒唐事:一个“老赖”为了躲债,冒用他人身份跑到了宿迁,并摇身一变,应聘成了当地一个小区的物业经理,然后用假身份掩护,四处欺骗业主,短短几个月就骗走了14人60万元!最终,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罚金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经济损失。
“张某是2020年下半年,到我们小区里来做物业经理的。”涉案小区的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起初,张某的表现并无太大异常,直到2021年4月开始,他频繁在小区里宣传,称小区现在有闲置的车库、车位和储藏室,“可以便宜卖”。
有“物业经理”这个身份在,张某的说辞并没有引起业主们太多的怀疑,从2021年4月起至9月期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短短几个月里,就靠着虚构的车位、储藏室,诈骗了小区十几名业主。
“给了钱,才发现车位是虚构的,也没有产权证。”最终,张某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案发,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直到这时,张某的真实身份才被揭露:他的身份压根就是假冒的。
“张某是新沂市人,从2020年开始,就因欠他人钱款无力偿还而四处躲债,成了一名‘老赖’,这个物业经理身份,也是他跑到宿迁躲债时,冒用他人身份来应聘的。”宿豫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单迪介绍,经侦察机关查实,张某在担任物业经理期间,虚构其可以低价购买该小区的车库、车位或储藏室,采用这种方式,骗取10余人钱款,合计60余万元。
最终,经开庭审理,宿豫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在依法对张某的犯罪行为作出判决后,案件本身也值得我们提高警惕。”单迪表示,“张某此次能够成功实施诈骗,一方面,是因为他以物业经理身份‘掩护’,降低了业主们的警惕,而另一方面,他在成为‘老赖’后,却能很快就找到假身份,继续以正常人的身份生活,甚至重新找到工作,这一点也值得警惕。”
因此,法院表示,将选择适当时机,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起建议,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类似事情发生;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小区内购买车位、储藏室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销售方索要正规的发票合同,以防上当受骗。
(《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宿法轩 编辑/赵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