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守护“扬州蓝” 扬州首部环境保护领域专项立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2月08日 16:02:05 | 作者:余乐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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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下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扬州首部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立法将于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施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城乡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扬州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区PM2.5年均浓度从2018年的49微克/立方米逐年下降到2021年的33微克/立方米,市区PM10年均浓度从2018年的90微克/立方米逐年下降到2021年的62微克/立方米。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二级调研员周蕾介绍:“尽管全市大气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和有效巩固,但我市PM2.5绝对值仍然处于全省中游水平,PM10绝对值还处于全省后列水平,扬尘仍是PM2.5和PM10的主要污染源之一,诸如建设单位的不规范施工、物料运输车辆的随处遗撒等造成的扬尘污染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社会各界对此普遍关注与热议,迫切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有必要通过立法推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让天空澄澈碧蓝、空气清新。这是每个扬州人对天空的美好憧憬,也是建设生态扬州的美好蓝图。为守护好蓝天白云、碧水青山,2019年11月19日,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将该《条例》作为调研项目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2020年10月23日,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5次主任会议将该《条例》作为调研项目再次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经过2年的充分调研,去年10月20日,扬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将该《条例》作为制定项目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

  《条例》的出台,前后跨越了三个年头,经过了两届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凝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单位、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方方面面的智慧,让立法之路盛满民意。《条例》制定过程中,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21场,收集各方意见232条,156条意见被吸收采纳。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汶河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王桂金认为:“《条例》非常接地气,我们专门组织了立法座谈会,大家对社区常遇到的装饰装修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意见很大,反映上去后,被《条例》很好的采纳了,还明确了法律责任。”

  新出台的《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分别为“总则”“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明确主体责任、防治措施、监管方式、法律责任等内容。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军介绍,“《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麻筋’,以‘四个明确’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空气质量的向往,必将为守护“扬州蓝”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会上,《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正情况同步对外发布。

  (来源: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余乐 编辑/周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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