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是暴富机会,没想到掉入“传销黑洞”。这个团伙吸引投资人将虚拟币质押到其自设的App进行网络传销,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吸引注册会员账户4.4万余个,会员间的最大层级达到141层,涉案金额近亿元。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今天(11月3日),记者从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了解到,法院已依法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王某是一名“炒币”爱好者,对“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概念十分热衷。2021年2月,炒币圈的群里疯传一则关于MUSO项目的“新闻”,王某立刻被项目描述的高收益吸引住了,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出于谨慎,王某并没有马上“入局”,而是选择先去项目的“线下推介会”好好了解一番。2月底,在位于成都某大厦的MUSO项目“线下推介会”现场,项目组将王某等从全国各地前来的“投资者”统一安排免费入住高档酒店,并通过推介会向与会者推广这个能够发家致富的机会。
通过介绍,王某对项目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 该项目宣称,用户只要通过平台将与美元挂钩的虚拟币“泰达币”质押,产生平台内的USDM通证,就可以享受3倍的静态收益,也可以用USDM质押产生MUSO通行证获取相应静态收益。不仅如此,用户还可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享受最高10级的动态收益。面对这一套“组合拳”,王某终于放下了内心的戒备,决定“好好干一场”。平台正式上线后,王某前后一共将价值14万元的泰达币转入该平台,还通过群积极发展“下线”。按照他的构想,自己马上就会过上就算躺着也能赚钱的“好日子”。
所谓可以让投资者大赚一笔的平台,是被告人原某等人精心打造的一个“传销黑洞”,他们在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利用微信群、线上线下推介会等渠道虚构平台区块链金融属性,以投入即可获取“静态收益”“拉人头”发展下线获取“动态收益”开展网络传销,骗取投资者财物。原来,项目发起人原某曾是“币圈人”,但他的每一次投资都成了项目方“收割”的“韭菜”,损失惨重。为了弥补损失,原某决定自己开设一个所谓的“投资平台”。2020年8月,原某与石某等人一拍即合,在之后几个月里组建了“技术团队”,并开发了自己的“交易平台”。他们自己研发的交易平台摇身一变就成了高大上的MUSO平台,不仅有外国政府“背书”,还有庞大的“资金支持”和一套完整的盈利机制。然而实际上,在这些弯弯绕绕的装饰下,是一个彻彻底底“空手套白狼”的骗局。
正当像王某那样的“投资者”和原某这样的“组织者”都在等待狠狠捞一笔时,“发财梦”很快破碎。2021年3月28日,原某等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这离他们平台的正式开放,不过短短28天。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且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经查,截至案发,该项目App中注册用户记录4.4万余个,最大用户层级141层,用户成功充值泰达币1400余万,折算人民币近亿元。由于该平台并不要求实名认证,如何查清平台真实会员人数、层级数,成了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拦路虎。为了准确查清相关事实,京口区检察院先后向公安机关列明7条继续补充侦查提纲,并建议从追踪注册会员现实对应人物入手,以抓取平台数据与询问被害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侦查。最终,公安机关查明该平台实名注册的会员人数及层级数符合刑法规定的组织网络传销活动入罪标准,并于2021年9月将案件移送至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不仅全流程参与了案件的办理,还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促使相关被告人认罪认罚,配合公安机关退出了价值人民币5400余万元的880余万泰达币,并退回违法所得28万元。
2022年2月14日,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以原某等3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原某等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李浩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