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车辆太老卖不掉,泰州两个二手车贩相约制造事故,找保险公司买单,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不但车辆报废了,还将面临刑事处罚。今天(9月21日),记者从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了解了这么一起案件。
泰州男子魏某和钱某相识已久,而且都是做二手车生意的。钱某手上有辆2006年的别克轿车,保险还有1个月到期,而魏某手上有辆2004年的宝马轿车,只有交强险。今年以来,燃油车销售低迷,两人一合计,准备制造事故,从保险公司骗一笔赔偿款。
为不引起警方怀疑,魏某找来朋友凌某作为驾驶员。9月12日晚8点,到了约定地点,钱某和凌某分别驾车对向行驶撞击,造成两车前舱溃缩严重,面目全非。随后,钱某立即报警称发生事故。 一开始事情发展很顺利,交警到场处理,可不到10分钟,宝马车车主魏某到达现场,交警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发生事故的两辆车都是近20年的“老家伙”,而两个车主又都是二手车商,此外,明显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别克车保险只剩下1个月,而无责的宝马只有交强险。民警发现该事故存在诸多可疑之处,于是对钱某和凌某分别盘问。其间,被喊来做司机的凌某由于做贼心虚,担心事件闹大,随即向交警交代了骗保的实施过程。而钱某见东窗事发,也坦白承认骗保事实。
经鉴定,由于钱某和凌某二人骗保事实被认定,保险公司按规定不予理赔。据了解,两辆车在本次事故共造成损失10万余元,魏某的宝马接近报废,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而这只是金额上的惩罚,目前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以钱某、凌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对该案立案侦查。一旦被判定为保险欺诈罪,嫌疑人将被处以1-10万元罚款;如果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20万元罚款;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赵卫军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