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9月2日)获悉,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日前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稳岗力度,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就业。
《通知》要求,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以按每招用1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名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各地不得超出现有政策规定提高政策享受门槛,增加限制条件,要让招用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尽可能享受政策红利。
根据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持”科目中列支。各地可以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底。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