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9月1号起施行。今天(8月31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进行解读。
生态文明教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导性和基础性工作。新施行的《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共6章40条,包括总则、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家庭生态文明教育和社会生态文明教育等等。
为了提高生态文明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办法》明确将青少年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并单设章节,从家庭、学校两方面作出规定。
其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培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等要充实、培养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力量和课外辅导员,并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师业务培训内容。
记者了解到,江苏已经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到相关的学科教学中,要求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生态环境教育平均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顾月华说:“下一步要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我们将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教育的课时要求,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开展适合的生态文明教育,确保到2025年全省85%以上的中小学达到绿色学校的创建标准,对生态文明教育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生态文明教育不仅关系青少年,也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因此《办法》明确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文化建设。为了鼓励相关单位、组织加入进来,《办法》还提供了一系列保障机制。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于红霞说:“《办法》明确了促进生态文明教育的基本保障措施,对师资力量、教育资源、经费投入以及典型示范、平台建设、社会行动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比如《办法》提出生态文明教育中涉及清洁生产培训的费用可以依法列入企业经营成本,这些规定,为江苏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查多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