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债务,儿子该不该替父偿还?今天(8月26日),记者从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成功调解一起债务纠纷案。

2012年6月,男子孙宽因经营需要向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借款40万元,李二甲、张国强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来,孙宽因病去世留下部分借款未还清,李二甲、张国强作为担保人,分别为其代偿借款本息9万元。随后,李二甲和张国强诉至法院,要求孙宽的三个儿子偿还垫付款。

邳州市人民法院碾庄法庭沟通中发现,被告有偿还意愿,但因债务较多,当下无法一次性偿清。于是组织双方调解,被告三人认识到李二甲、张国强二人为父亲做担保也是出于好意和信任,当即承诺会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偿还债务。而李二甲、张国强二人看到被告的诚意后表示谅解。双方当庭协商达成一致方案,被告三兄弟偿还原告李二甲、张国强垫付款各5万元,定于两个月内付清,两原告均主动放弃索要剩下的4万元。调解后被告如约履行。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通讯员/冯卫宁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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