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米袋子""菜篮子" 和 "水缸子"。今天(8月23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大、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对即将在9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进行解读。

从目前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看,江苏土地开发强度大,单位国土面积工业负荷高,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大 ,仍处于相关工作探索前行阶段。此次施行的《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成为保护土壤生态环境的重要法律依据。
据了解,《条例》共6章80条,主要聚焦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其中明确,要严把新增耕地准入关,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不得开垦为耕地。

《条例》的一大特点是立足江苏产业结构特点,明确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化工等12个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要求这些行业中的污染严重地块不宜规划为居民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用地。
源头防控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环节。为此,《条例》首次要求。同时提出,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用地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保开发利用时有据可依。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郑伟 陈超 章斌炜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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