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8日),记者获悉,近日,宝应法院签发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2022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来,宝应法院从坚决反对家暴立场出发,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2年8月初,宝应法院开发区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立案申请。葛女士在法院审理其与郑某离婚诉讼案件期间,提出要求禁止郑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且禁止郑某骚扰、跟踪、接触葛女士及其近亲属。

此前,葛女士与郑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不久便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缺乏沟通,导致常为琐事发生争吵,最终分居生活。分居后,郑某经常到葛女士工作单位和居所吵闹,并在其居所、车辆上安装摄像、定位装置,对其实施跟踪、纠缠、威胁等行为。期间,郑某还曾到葛女士住处与其父母争吵,导致葛女士及其家人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为此,葛女士多次报警寻求帮助。
葛女士提交申请当日,承办法官即对其提交的接处警登记表、被跟踪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进行审查,同时迅速前往公安机关及社区深入了解具体情况。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法院经审查认为,郑某对葛女士实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家暴法》的规定,遂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裁定,并告知郑某从即日起不得对葛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郑某跟踪、骚扰、接触葛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

如郑某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根据《反家暴法》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院制作保护令后,依法送达给双方居住地公安机关和居民委员会,确保人身保护令的有效实施。
继《反家暴法》《民法典》后,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8月1日又颁布实施了《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形式,扩大人身保护令适用范围,明确证据形式及证明标准,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
宝应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启动快速立案、迅速调查、及时处理的应对机制,依法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最快的速度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 “隔离墙”。
宝应法院开发区法庭将继续贯彻院党组关于做好“荷美家事”品牌创建工作的部署,积极做深做实家事权益维护,以响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为出发点,以为争创“全国优秀法院”和“为民办实事示范法院”添砖加瓦为动力,立足新方位、新起点,展现新作风、新作为,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诉讼体验感和满意度。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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