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普及非标电动自行车相关知识,营造文明用车环境,连日来,我省市场监管、公安、工信三部门联合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各地在辖区内同步展开,聚焦非标电动车在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8月8号,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工信部门,到木渎商城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突击检查。检查过程中,记者了解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无CCC认证证书或CCC认证证书无效,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标准要求,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车,非法生产、组装、销售劣质蓄电池和充电器,不按规定执行防篡改要求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则依法查处非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以及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车行为。工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50号)规定对未经准入擅自生产、销售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截至目前,苏州市场监管、公安、工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51人次,检查生产销售主体264家,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主体16家,现已进入立案侦办环节。
现场检查过程中,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涉嫌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作了暂扣处理。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向经营主体发放了《电动车生产销售领域法律法规条款》,并让店主在《电动车销售、维修单位质量安全告知书》上签字,还要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车消费提示书》,提醒消费者理性购买。
记者也了解到,此次行动是市场监管、公安、工信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生产销售源头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下一步,三部门也将继续围绕动态排清生产销售底数、集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强化生产经销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等七个方面,将近期阶段性任务和长效化管理相结合,全面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工作,全方位加强非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各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全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