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虚作假骗办出入境证件,南通警方已查处34起

2022年08月03日 15:17:37 | 作者:王德俭 | 来源:荔枝网 | 点击:正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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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严峻,在国家移民管理局“非必要不出境”出入境管理政策下,少数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到出入境窗口企图弄虚作假骗办出入境证件,最终难逃法律制裁。今天(8月3日),记者从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今年以来,南通警方共发现查处34起骗办出入境证件的情形。

  今年5月,陈某虚构业务往来获取澳门公司的邀请函和售货合同,并伪造汇款回单到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窗口骗办澳门商务签注,后被处以罚款2000元。今年6月,张某通过在“某音”平台购买的美国英文大学虚假录取通知书到海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骗办护照,后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今年6月,丁某持刘某提供的虚假出国劳务材料到海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窗口骗办护照,后丁某和刘某分别被处以罚款2000元、3000元。

  “主要是通过变换身份,提供虚假证明等手段骗办出入境证件。”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杨宇峰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南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出国境证件受理、审批,在工作中先后发现查处34起骗办出入境证件的情形,骗办出入境证件的目的以非法务工为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通警方提醒,办理出入境证件要依法依规,根据出国境事由提交真实合法的材料,切勿心存侥幸,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办证件。准备出国留学、就业等的人员,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办理相关手续,尤其是劳务人员应通过正规有资质的外派劳务公司或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办理正当手续,防止上当受骗。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王德俭 通讯员/张益 苏锦安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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