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的社会监督,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公布了省2022年二季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10家用人单位。
这些单位大部分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社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改正,其中有三家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超100万元。

同时,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10家用人单位中,有1家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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