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连云港市迎来持续的高温天气。为了清凉解暑,时不时会有孩子冒险下河游泳。今天(7月14日)记者了解到,近日,连云港警方发布奖励制度,举报未成年人“野泳”可获奖励。

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溺亡。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未成年人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法律法规,7月10日,连云港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奖励预防和救助未成年人安全事故等见义勇为行为的通告》。

《通告》中,将举报未成年人“野泳”可获奖励的内容列在重要位置。奖励范围第一条,就是发现无成年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内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110并教育制止的,每次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下奖励。对于奖励制度的发布,市民纷纷点赞。

记者了解到,各级见义勇为基金会对于勇救溺水未成年人的行为,都会进行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来源:《零距离》记者/卢井霞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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