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来临,未成年人溺水的警钟不断敲响。昨天(7月6日),宿迁市湖滨新区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发布《关于实行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共同建立了全省首个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溺亡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风险。

“如发现未成年人在湖滨新区有以下行为,请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处理。”宿迁市湖滨新区公安局介绍,发现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要及时拍照录像、电话举报并主动劝离。同时,举报范围还包括发现有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红外报警器、防护栏、防护网等防溺水设施的。

发现有未成年人私自或结伴相约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戏水、捉鱼等情况,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并教育制止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100元;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险,能够正确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每次奖励300元。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应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进行施救。符合见义勇为情形的,按程序申报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通告表示,举报线索和相关劝阻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现金奖励。多人举报同一未成年人溺水风险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宿迁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在15日内将奖金通过转账或现场领取方式发放给第一举报人。
此外,公安机关将会同教育部门对违反规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儿)及监护人进行警示教育,并通报其所在村居、学校。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至2022年底结束。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孙明建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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